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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范”助力“打铁”行动
来源:张家港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29

半年将至,张家港市纪委监委坚持主责主业和自身建设“两手抓两手硬”,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重磅推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外出请假、“八小时外”社会交往活动情况报告,以及做好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及违规接触被审查对象登记备案工作的三道“令牌”,为“打铁”行动添柴加火。

一是规范外出请假,拒当“散客”。市纪委监委着眼“三个全覆盖”纪检监察干部“量大面广”的实际情况,对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休假等审批程序、纪律要求、成果应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切实把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就是要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树牢规矩意识,杜绝“说走就走”的任性,防范“失管失控”的风险。同时,也有助于聚焦“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防止个别人以因公外出的名义变相旅游甚至公款旅游,始终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在正风肃纪方面走在前列、当好表率。

二是规范“八小时外”,拒当“门客”。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热衷于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的现象,张家港市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社会交往活动情况报告制度,规定“应邀外出”“受人请托”“参加吃请”等8类必须随时报告的情形,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4种调查处置手段,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的责任分工,进一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守好“抱琴不作王门客”的高风亮节,明晰“亲”与“清”的界限,真正让“八小时外”走向阳光。

三是规范“全程留痕”,拒当“说客”。张家港市纪委监委在通知中要求,监督执纪工作人员遇有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和违规接触被审查对象等情况,应当及时登记上报,留存和提取文字材料、录音录像、手机短信、微信或者QQ网上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对于那些出于种种目的打听案情、说情干预的干部,就要像“眼中容不得沙子”,坚决予以清理,确保队伍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