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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巧用“三个加法”督促部门机关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来源:姑苏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25

姑苏区纪委区监委把督促部门机关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履职尽职的重要内容来抓,巧用“三个加法”,从信访线索处置、轻微问题线索办理、案件审查审理上下功夫,督促各部门机关党委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打造“渠道互通+信息共享”的线索处置体系。以派驻组为桥梁,着力整合通过寒山闻钟、12345、来电来访来信等各渠道受理的信访材料,对于其中可能存在较高价值的线索材料,由派驻组转交信访室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对于信访室收到的各类线索材料,经信访室、案管室研判,认为应当由相关单位处置的,将线索转各派驻组,由派驻组根据实际情况直接或与驻在单位酌商处置。今年以来,区纪委已向各派驻组转办线索51件,其中已办结31件。

完善“风险预警+第一形态”的问题处理流程。由派驻组牵头,会同驻在部门机关党委,对信访举报、督查巡察、专项行动等各方渠道转来的轻微问题线索按照个人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个人身处关键时期或者特殊岗位可能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等几大类进行分类,对于其中问题频发的部门单位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并督促其领导班子限期整改。对于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执行“六大纪律”、履行“两个责任”及其他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研判认为符合“第一种形态”运用条件的,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做到抓早抓小。

探索“专人主办+对口指导”的案件办理机制。区纪委为各部门机关党委提供办案场所、办案经验和技巧等方面支撑。各机关党委明确专门负责执行组织措施的工作人员,并在案件办理中借用区纪委一般性谈话室等场地设备。同时,由区纪委负责业务指导的纪检监察室、区纪委派驻组负责对部门机关党委主办案件审查阶段的具体业务指导,由审理室与各机关党委指定的审理人员组成审理组对案件进行联合审理。今年以来,区卫计委党委、区教育党工委先后立案共计2件2人次,实现对部门机关党委立案数零的突破。